前段時間看了一個真實的故事,講的是一個警察回憶自己所處理的眾多案件,其中有一件始終讓他耿耿于懷。
他講道:“曾經(jīng)有一次接受任務,有情報顯示一個高層小區(qū)里盤踞著一個專門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團伙,結果破門而入以后,發(fā)現(xiàn)出現(xiàn)在眼前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家三口,正在準備午餐。開始警察甚至懷疑難道情報有誤,后來在技術偵察人員的檢查下發(fā)現(xiàn),男主人電腦硬盤里存儲了80GB 的公民個人信息,女主人銀行賬戶也發(fā)現(xiàn)詐騙團伙往來款項記錄,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。女兒在得知事情之后沒多久,跳樓自殺。
原來,男女主人販賣信息為了給上學的女兒多掙些學費,女兒本來也很爭氣通過了省公務員的考試,等待入職政審,但就在結果出來的過程中,父母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,政審未能通過,被取消資格。談了許久的男朋友聽從家人的反對,向女生提出了分手。面對家庭、工作、感情的三重變故,女兒一時想不開,跳樓自殺。”警察對此心里十分不是滋味,“依法處理最簡單,但能否真正解決問題卻不好說。”
對于學生管理來說也是如此,依校紀校規(guī)處理最簡單,但能否解決問題卻不好說,教育的目的是教育引導,而非簡單粗暴的進行管理約束。比如:學生曠課,我們最初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好好上課、完成學業(yè),當學生不好好上課曠課時,大多數(shù)老師開始都能夠耐心引導,希望學生有所改變,當學生再次曠課,老師還是能夠耐心引導、溝通,但當學生屢次曠課、“油鹽”不進,可能很多老師也就拿起制度的尺子來制止、約束。
在此,要強調(diào)的是,并不是說這樣做是錯的,相反,制度是必須的。正所謂“無規(guī)矩不成方圓”,就像公民除了有道德層面的約束,更需要有法律制度的約束保障,法律是最低的要求。
我們想討論的是,學生管理中如果出現(xiàn)了問題,在按照制度處理之后,就結束了嗎?比如:學生曠課給予紀律處分過后,真的能夠起到預期的作用,使得學生好好上課嗎?假如不能,那又該怎么辦?
那在實際工作中,一部分學生確實能夠起到警醒作用,但也存在著一些學生,絲毫不起波瀾。我們即使按照制度做出了約束,但卻沒有達到我們最初的目的——讓學生好好上課,甚至出現(xiàn)了敵對情緒,學生更加排斥上課,老師更加緊迫督促,學生排斥,幾輪下來經(jīng)常就演變成學生與老師個體之間的矛盾,學生認為“老師怎么老跟我過不去”,老師認為“你怎么一點改進都沒有”。其實這個問題就像,我們想要排水卻只顧著后頭放水,卻沒有疏通水渠,水自然流不到指定位置,會堵在一起,重點在于——疏。
學生曠課我們也得查找原因,看他曠課的原因是什么,是個人懶惰偶爾為之,還是對學業(yè)不感興趣、還是因為個人情緒低落導致,找到原因再尋找談話的突破口,只有找到正確的切入點,談話引導才能直指心底,讓學生認識到問題。重點在于疏通問題,而非簡單粗暴的你沒來上課,就按曠課,累計到一定程度給予處分,這樣的處理最簡單,但卻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,甚至會把很多學生推到我們的對立面。我們要想辦法、動腦子,根據(jù)不同的學生、不同的情況、從一而終、有技巧的進行學生管理。
所以說,學生管理是門藝術,依校紀校規(guī)處理最簡單,但能否解決問題卻不好說,教育的目的是教育引導,而非簡單粗暴的進行管理約束,需要老師動腦子、動感情、用技巧來管理,“莫問收獲,但問耕耘”,一切盡力就好。 |